国V排放规范相当于欧V规范,欧洲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的欧V规范。2012年,北京计划实施国V规范,北京一旦全方位实施国V排放规范,则意味着达不到此排放规范的车型不允许进京销售。此前,为调节机动车污染,北京一直提前执行国家有关规范。为配合国V排放规范的实施,北京还将进一步提高油品质量,与国V规范相一致。
国IV排放规范是国家第四环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规范,汽车排放污染物一般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进而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调节和缩短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规范。 汽车排放规范指的是从汽车废气物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损害气体含量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将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规范由当前的欧洲I号改为欧洲II号,到2008年,则正式实施欧洲III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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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0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