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能向汽车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具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关系到原机动车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和出行事故处理完毕。
车牌不能过户。汽车过户时会注销车牌,小伙伴假如持有汽车满3年以上,能过户汽车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表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表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表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是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该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汽车解除监管表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表明;
(六)是超过检验有效果期的机动车,还应该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表明和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本站推荐:
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2-06-07 03:45:19